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可申报一次;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类别
1、研究生先进个人类别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种类及奖励标准
①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人;
②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800元/生;
③学术新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评选时间
9月21日-10月19日
四、指标核定
1、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评选不超过20人
2、三好学生(奖学金):
类型 |
数量 |
硕士2023级 |
12 |
硕士2022级 |
8 |
博士 |
9 |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类型 |
年级 |
数量 |
年级评选 |
硕士2023级 |
4 |
硕士2022级 |
4 |
博士 |
4 |
学生组织评选 |
党支部、研会等各级学生组织 |
13 |
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自强奋进、文体公益、科技创新奖学金):
类型 |
数量 |
硕士2023级 |
28 |
硕士2022级 |
21 |
博士 |
16 |
5、学术新星奖学金:
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全校评选不超过10人
五、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3号)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依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4号)执行。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见附件),由学院开展评定。
六、评选程序
1、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填写《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一并附上全部证明材料,如缺乏相应材料或不属实,不予加分;
纸质档材料请由各班收齐后,于9月26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至光电信息大楼C648邢志坤老师处,此项无需电子档;
(2)电子档材料:填写《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奖学金加分自评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加分自评表+硕士/博士+姓名+学号+电话号码,请由各班收齐汇总为一张表,于9月26日下午14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对应德育助理邮箱,文件命名为:加分自评表-班级,如下:
硕士2023级:614147270@qq.com(张瑞凯)
硕士2022级:oeichenwei@hust.edu.cn(陈伟)
博士:d202481301@hust.edu.cn(陈子阳)
2、党支部鉴定
为贯彻落实在研究生评奖评优过程中,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突出党支部主导作用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3),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于2024年10月9日17:30前提交到C648研工组。由研工组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特别说明:
①具体加分细则请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见附件),有疑问的加分项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议;
②学生活动参与情况以学院研究生会公布的《2023-2024年光电学院研究生活动参与情况统计》为准,第一版预计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③参评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④加分自评表电子档与纸质档不对应的,以纸质档材料为准;
3、材料审核
学院研工组于2024年9月26日-28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提供一次材料增补或修订机会。
4、评分公示及三好学生答辩
学院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并按照1:1.5公示三好学生答辩入围名单。学院于10月8日-12日组织三好学生答辩,答辩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院网通知。(暂定为10月10日)
5、院系公示及系统预审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研究生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候选名单于2024年10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获奖学生于10月13日之前在研究生奖助平台提交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批。
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yjsjz.hust.edu.cn
七、申诉渠道
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电子邮箱:huangjingqi@hust.edu.cn
联系电话:027-87558723
办公地点:光电信息大楼C648
学校通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k7Bb5X9z8x0T-CF2e7Dig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