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暂定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学代会学生代表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拟定正式代表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 本科生各班级每个班级1名;
2. 学院各学生组织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推选代表19名:
3. 在推选过程中,应保证党员代表不低于7%、女生代表不低于5%。
三、产生办法
1.各本科班级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学院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班学生,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1名第十一届学代会代表。
2.各学生组织组织成员进行学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推选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组织成员,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召开“学生代表推选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本组织的学生代表。
会议必须包括如下议程:
(1)介绍学院第十一次学代会的基本情况;
(2)班长、组织负责人进行选举纪律教育;
(3)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及简历(需每人准备200以内的个人简介,在现场进行候选人情况介绍);
(4)通过选举办法;
(5)正式选举。
3.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代表推选结束后,代表候选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各年级填写《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将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产生正式代表,正式代表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4.各班级、组织如因故放弃代表名额,或已当选的代表因故放弃代表权利的,报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所放弃的代表名额不补入其他班级,以在“学生代表推选会”投票选举中班级成员得票数为序,依次递补。
四、学生代表的主要职责
1. 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 修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3. 讨论并审议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提案工作
4. 选举产生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5. 处理其他事关全院同学的重大事件
五、其他
1、学代会是实行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各班级、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次学生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以电子档方式提交,各学生代表在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各年级、学生组织进行汇总,于2024年3月10日晚九点之前发送至高尚同学邮箱137026122@qq.com。
联系人:
高尚 13627112128
陈子阳 13538299346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docx
附件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