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新进专任教师选拔标准,规范选拔考核流程,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选聘有关办法及最新精神,结合国家试点学院关于从世界一流大学遴选人才的规划,特面向国内外广泛招纳专任教师若干名。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简称光电信息学院)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和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在2012年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根据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学院拥有3个本科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8个硕士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半导体芯片系统设计与工艺、材料物理与化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光电信息工程),7个博士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半导体芯片系统设计与工艺、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光电信息工程)以及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光电信息学院于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17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华中地区仅有的国家试点学院),与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一道,承担起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改革攻坚任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特区”之一,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全力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师公开招聘和遴选办法的探索。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面向国内外招聘专任教师若干名,专业背景符合学院学科的规划和发展要求,集中于国家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和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涵盖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波与电磁场、激光技术、光电材料与器件、光通信与光网络,以及光学仪器与光电探测等专业和研究方向。职位为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1、年龄要求:副高及以下职称者,年龄一般要求在35 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一般要求在40 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应符合《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新进教师选拔标准及考核流程(试行)》的资格规定。
此次招聘,优先聘任国外一流大学毕业的博士或具有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2年以上博士后经历、学术成果丰硕的博士后。
3、学术水平要求:申请我院教师岗位,原则上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要求,且符合我院综合改革方案规定的专任教师聘岗要求。
在国际知名企业、研究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有国外一流高校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其学术论文和年龄要求。
四、应聘材料
1、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任现职近五年内业绩成果材料;
3、五篇(项)代表性业绩成果送审材料;
4、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五、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遴选程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同行学术通讯评议——教授委员会综合考评——学校审批——聘任。
应聘者需要提供纸质或电子应聘材料至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办公室。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0月31日。
六、待遇
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职位,按学校和学院相关政策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五楼606室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聂明局
联系电话:027-87558725
E-mail:mjnie@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