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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3-08-07 浏览:
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如放弃免研资格、申领《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放弃免研申请;
2、毕业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3、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免试研究生须校团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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