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事务 > 办事指南 > 正文
作者: 时间:2013-08-07 浏览:
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在考研期间,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须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本人是考研待取的毕业生”。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录取研究生是否按违约处理;是否需支付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并以书面形式在协议书上注明。
院系上报就业方案时,须同时上交录研同学的就业协议书,对于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学校将按协议条款执行。
上一篇:本科生申请补登军训、军事理论成绩流程
下一篇:本科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办法
Copyright © 2021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联系电话:027-87558725 邮编:430074 领导信箱:oei@hust.edu.cn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大楼C66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