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为了做好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优秀研究生及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班级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册研究生总人数的15%;三好研究生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二)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班级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册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三)评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班级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册研究生人数的10%,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四)评选对象为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研究生,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回原班级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已经完成硕士学制的研究生除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五)评选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20日
(六)申请要求:线下评选后,获评学生请于2023年10月7日-10月12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完成在线申请。
(七)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1)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校研[2012]24号文件要求执行,各班级或学生组织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扎实,使评选、评定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各班级或学生组织应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通过两评工作,做到有利于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全面发展和培养质量,有利于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各班级或学生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4)学校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请同学们在系统上务必认真填写。
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遵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者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C类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 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 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 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 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 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四)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六)评定知行优秀奖学金的时间:10月7日—10月23日
2023年10月13日 |
线上申请,2021级硕士和2022级硕士知行奖学金评选纸质材料提交截止 |
2023年10月18日 |
2021级硕士知行奖学金评选答辩 |
2023年10月18日 |
2022级硕士知行奖学金评选答辩 |
2023年10月19日 |
公示获奖名单 |
2023年10月19-21日 |
知行奖学金系统申请截止&学院管理端审核 |
2023年10月23日 |
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七)获得知行优秀奖学金者,需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八)、评选说明
(1)评选细则参考附件《2023年光电学院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
(2)评选知行优秀奖学金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校研[2014]18号文件要求执行,各班级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扎实,使评选、评定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3)各年级必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细则,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通过两评工作,做到有利于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全面发展和培养质量,有利于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知行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同时获得。
(5)各年级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6)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或打印表格。
(7)各年级必须严格按照我们所提供的各种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样式和内容。
(8)2021级硕士由班长汇总后交到2021级硕士横向德育助理谭大勇处,2022级硕士由班长汇总后交到2022级硕士横向德育助理陈伟处。
三、优秀研究生及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的综合鉴定要求
为贯彻落实在研究生评奖评优过程中,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突出党支部主导作用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参评研究生要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3),实事求是填写《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鉴定表》(附件5),于2023年10月15日12:00前提交到党支部。
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于2023年10月15日17:30前提交到C648研工组。由研工组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学校通知链接: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536.htm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