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团属学生组织: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团〔2023〕4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和校团委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关于申报2025年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强化基层导向。重点面向基层组织和工作一线,评选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的集体和个人。
(三)体现示范引领。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与激励效果的科学性相统一,凸显表彰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评选类别包括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组员。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校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校五四红旗团委、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专职团干部)由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初评,初评结果报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兼职团干部)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选。
(一)申报。3月28日前,各团支部、团属学生组织对照《办法》和名额分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须通过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提交(http://zhtj.hust.edu.cn/);不能登录系统的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
(二)推荐。3月29日之前,各团支部采取团员自荐和推荐形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年级团总支,年级团总支在辅导员指导下展开进一步推荐工作,团属学生组织择优推荐后报学院团委。
(三)初评。3月30日,评选工作小组对照《办法》和指标分配完成初评,并报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四)上报。学院公示初评结果,并报校团委进行复评,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印发的表彰文件为准。
四、有关要求
请各年级团总支、团属学生组织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3汇总表电子档及可能有的附件2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3341673651@qq.com,并同时在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团建系统(http://zhtj.hust.edu.cn/)中完成关于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审核。
联系人:朱教藤 韩天阳 李昊
电 话:027-87558722
邮 箱:3341673651@qq.com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各类奖项申报表
附件3: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