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5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年)》,现开展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具体如下:
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2023、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2023、2022、2021级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2023、2022、2021、2020级直博生。
二、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评审细则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申报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中期考核合格以研究生院培养系统数据为准,请欲申请一等、二等博士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先核实是否在第1次完成中期考核答辩并通过。
(四)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推生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生按照考研录取综合总成绩排序评定。
(五)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及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按照参评人数比例,把奖学金指标分到系,综合参考学业成绩和开题、中期考核结果,由系主任组织评选。2023级部分委托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管理的学生学业奖学金暂由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组织评选。
(六)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生博士一年级除外)。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评审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2024年10月8日-10月11日,学生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
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申请理由至少不少于100字,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取消评选资格)。
2)学院审核:2024年10月11日-10月13日,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
(二)党支部鉴定
为贯彻落实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突出党支部主导作用的相关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2),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于2024年10月12日12:00前提交到C648研工组。由研工组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申诉渠道
学生对各阶段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电子邮箱:huangjingqi@hust.edu.cn
联系电话:027-87558723
办公地点:光电信息大楼C648
学校通知链接:http://gszz.hust.edu.cn/info/1085/3626.htm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