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相关教师和学生: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的通知1月24日—2月21日为寒假,2月22日恢复正常上班,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凡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工作提醒
各系、中心负责人及三级安全责任人在假期内,不定期检查所属的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关场所的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对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仪器关闸断电或封存,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监控报警设施正常,防范持续高温、强降水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假期内,各工作室、研究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责任人不在室内的,由进入室内的人员共同负责。
三、导师必须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
各研究生导师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安全规定和制度。
四、严禁研究生、本科生在实验室、办公室留宿过夜或做饭
为了学生生命安全,假期开展实验的须先报备,并要求开展实验时不少于2人,严禁研究生、本科生在实验室、办公室留宿过夜,如发生事故,谁主管、谁追责。
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办公室使用电饭锅、电压力锅、电水壶、电磁炉、电炉等电器设备生火做饭。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使用人或本室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五、加强贵重物品、有毒有害物品保管
各三级安全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安全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日常的检查,督促本单位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各类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封存,不得泄露和随意丢放,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对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品、放射源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各类危险废弃物按要求分类存放。
六、加强用电管理
空调室内机、大功率用电设备周围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烧结器、球磨机等电力设备工作期间,必须有人值守,不得带“病”工作。
七、严禁在走道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
各系、各实验室和老师们,利用假期对所在办公室、实验室的防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对堵塞的安全通道进行疏通。
八、师生离开办公室必须拉闸断电、关水关门
假期需来实验室工作的教职工、学生,中午下班和工作完毕后请,必须切断电源总闸开关,关闭水管,关闭门窗,做好安全自查记录。
九、加强安全值班
放假期间物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进出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对出门的物品严格管理,须凭有关证明予以放行。
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领导或值班人员
遇到一般火灾时,先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扑救,同时报告学校保卫处,通知他们扑救;遇到重大火灾时,通知保卫处时一并紧急拨打119报警。如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等意外事件,请及时联系保卫处。
(1)校保卫处:87541110(主校区)、87792511(东校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5307107257(朱老师)、15207155698(冯老师)、13419579794(唐老师)
(2)学院安全总负责人: 张涛 13971695280
学院安全分管负责人:聂明局 13995595126
(3)光电信息大楼物业值班电话:87793411
特此通知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