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学校各级团组织的接续奋斗下,我校共青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心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项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我校青年实学实干、团结奋斗,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类: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基层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类: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二、评优说明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及青年师生(集体)。
(二)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依照《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附件1)和相应指标要求等组织申报相关荣誉。
(三)除新生团支部外,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团支部原则上须在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原则上须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对确因客观因素或特殊情况,对标定级等次不满足要求的团支部,各基层团组织可在做好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报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后予以破格推荐。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底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年底未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支部须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后在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录入。对确因客观因素或特殊情况而无法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或评议为“合格”的团员、团干部,各基层团组织可在做好政治把关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报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后予以破格提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以此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深化改革的契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本着“鼓励先进、促进发展、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达不到评选标准的可酌情减少评优数额。
(二)各年级团总支、团属学生组织请于3月2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汇总表(含先进集体类、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电子档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1442478362@qq.com。部分奖项须同时在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团建系统(http://zhtj.hust.edu.cn/)中完成申报及审核。
(三)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者,将予以相应处置。
联系人:黄静琦 赖思昊
电 话:027-87558722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五四评优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