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实施一流本科教育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本科教育“50条”)、《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校本〔2021〕16号)、《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现面向全院2022届本科生评选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位。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我院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和学院评选细则(附件1)中所列评选条件的,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称号。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附件2)和《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附支撑材料(包括两名专家推荐信、加盖教务公章的大学四年成绩单、大学期间成果与奖励证明等,推荐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月25号之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光电信息大楼C647辅导员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hustliu@hust.edu.cn。
2. 院(系)成立荣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进行初评,并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评选结果经批准后,学校将颁布表彰文件,并向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4. 咨询电话:刘老师,87558722
附件:
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2.《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
3.《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