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事业,为学院的综合改革和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光电信息学院特设立“突出贡献奖”,表彰为学院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团队。
(注:2014年优秀班主任(教师、学生)的评选和奖励单独实施,不纳入“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范畴。)
一、申报办法
个人(小组)向所在系申请,各系向学院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各系限项分配如下:
序号 |
单位 |
最高申报项数 |
1 |
微电子工程系 |
3 |
2 |
微电子学系 |
3 |
3 |
微波工程系 |
3 |
4 |
电子科学系 |
3 |
5 |
激光技术系 |
3 |
6 |
光电工程系 |
3 |
7 |
光通信与光网络系 |
3 |
8 |
实验中心与学院办公室 |
3 |
各系(中心、办公室)党政工联合推荐,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只含2014年度新增成果。2013年已经使用的材料,不再计入新一轮申报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长期坚持指导本科生科技创新,本科生在国际大赛或科研上取出突出成果;
2、长期坚持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硕士生取得省级以上奖励;
3、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科研奖励;
4、科学研究(含国防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得到广泛认同,符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国际学术前沿的导向;
5、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6、在重大学科平台建设、重大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在学术团队、教学团队建设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公认成果;
8、在院内外学科交叉,新的学科生长点探索等方面做出突出成果;
9、在学院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公共创收、国际合作、学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效果,得到高度认同;
10、其它标志性成果。
三、奖励设置
共设置一等奖3项左右、二等奖6项左右、提名奖若干。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每个奖项必须明确1名主要贡献人。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评选程序:个人或小组向所在系(中心、办公室)主任申请— 各系(中心、办公室)党政工联合推荐 — 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筛选 — 公示 — 表彰与奖励。
1、1月09日,发布《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申报的通知;
2、1月13日之前,填报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3、1月18日之前,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筛选评审;
4、1月19~20日,公示;
5、1月24日,发文、表彰与奖励。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系系主任填写《光电信息学院2014年度“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于1月13日之前,将推荐表返回学院办公室。
南五楼606室 聂明局 87558725
mjnie@mail.hust.edu.cn
附件:《光电信息学院2014年度“突出贡献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