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面向我校学子捐赠“智造顺德奖学助学金”。根据相关捐赠协议,现将我院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评选对象及指标
智造顺德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1:1推荐1人。
二、 学生参评条件:满足前3条及第6条,第4、第5条至少满足一项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3.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学院前50%,(高年级按照一年级成绩计算,一年级按现有成绩计算);
4. 担任班长、支书、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德育助理等核心学生干部,为集体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要贡献的社会公益事迹者;
5. 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录用)权威论文;
6. 已获评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该奖项,且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社会奖学金。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请: 5月19日下午14:30--16:00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申请书(针对评选条件,自行撰写)、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及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汇总后交到南五楼609研工组刘芳老师办公桌;
2、材料审核和评选:5月20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内容和学生情况进行评审,确定结果;
3、结果公示:5月20日--2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未尽事宜由光电信息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解释。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4.5.16
社会奖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s/14-05-16/913185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