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及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2014年党内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校党组〔2014〕4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我院2014年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富有成效的组织生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多为师生做实事好事,多为群众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建设与学科地位和学院规模相适应的强大学院提供组织保证。
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以理论宣讲、学习座谈、收看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重要讲话详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习近平活动报道专页)。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3月-4月)
2、以传达文件、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要把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3月底-4月初)
3、以理论宣讲、交流座谈、收看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研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学校发展和试点学院改革,提出意见建议,调动教职工参与、支持学院各项改革的积极性。(5月)
4、以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对照党章要求,结合违法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6月)
5、组织党员开展“三困生”帮扶,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组织教工和学生党员坚持开展面向学习困难、心理困惑、家庭贫困等“三困生”的帮扶,进行结对帮扶,把党组织的温暖带到学生中去。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活动。(4-12月)
6、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举行联合组织生活会。推动教工党支部与本科生、研究生支部开展共建活动,教工、学生党支部与兄弟院系党支部、社区党支部、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结对帮扶、召开联合组织生活。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支部共建活动。(4-12月)
7、积极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学习、完善程序、注意细节、规范流程,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和材料归档工作。要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预备党员培训、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骨干培训。(4-12月)
8、争取每个党支部每学期开展1-2次特色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加强策划,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户外素质拓展、红色基地参观、观看红色电影、社会调研、服务社区、关怀弱势群体等特色党日活动,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4-12月)
9、在职教工党支部继续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学习《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校财〔2014〕1号)等文件精神,动员教工党员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4-12月)
10、各支部结合本单位及党员群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4-12月)
三、基本要求
1、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从政策上、经费上对特色党日和党员活动给予支持,并加强表彰和奖励。
2、学院党委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学生总支书记、副书记将列席相关组织生活。
3、各基层党组织对组织生活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组织生活计划,坚持每月有1次党员组织生活的活动,每次活动突出一个主题,每次活动做好详细记录。
4、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5、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要适时进行总结宣传,对组织生活不健全的党支部要严肃批评,督促及时改进。
6、在3月底前,请各教工党支部书记将本支部2014年组织生活计划报学院党委,学生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报学生党总支。请学生党总支结合学校、学院文件精神,制定指导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具体计划。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