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人才培养(教学、教材、指导研究生、指导科技创新等)、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建设、高水平科研论文和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人才引进、资金募集、文化建设等)事业,为学院的综合改革和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光电信息学院特设立“突出贡献奖”,表彰为学院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团队。
(注:2013年优秀班主任(教师、学生)的评选和奖励单独实施,不纳入“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范畴。)
一、申报办法
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限额申报。限项分配如下:
序号 |
单位 |
最高申报项数 |
1 |
微电子工程系 |
3 |
2 |
微电子学系 |
3 |
3 |
微波工程系 |
3 |
4 |
电子科学系 |
3 |
5 |
激光技术系 |
3 |
6 |
光电工程系 |
3 |
7 |
光通信与光网络系 |
3 |
8 |
实验中心与学院办公室 |
3 |
9 |
工会委员会 |
1 |
由基层系、中心与办公室党支部推荐,学院统一组织评审。每个党支部限额推荐不同类型奖励各一项(人才培养类、科学研究类、公共服务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只含2013年度新增成果。2012年已经使用的材料,不再计入新一轮申报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长期坚持指导本科生科技创新,本科生在国际大赛或科研上取出突出成果;
2、长期坚持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硕士生取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博士生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励(含提名);
3、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科研奖励;
4、科学研究(含国防科研)、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得到广泛认同,符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国际学术前沿的导向;
5、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6、在重大学科平台建设、重大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在学术团队、教学团队建设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取得公认成果;
8、在院内外学科交叉,新的学科生长点探索等方面做出突出成果;
9、在学院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公共创收、国际合作、学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效果,得到高度认同;
10、其它标志性成果。
三、表彰奖励办法
全年评选出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和10项提名奖,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受表彰奖项可以是个人获奖,也可以是团队获奖。每个奖项必须明确1名主要贡献人。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评选程序:推荐(自荐)— 各系、中心与办公室党支部推荐— 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筛选 — 公示 — 表彰与奖励。
1、12月11日,公布《2013年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实施办法》,发布申报通知;
2、12月16日之前,填报并返回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3、12月30日之前,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筛选评审;
4、1月2~6日,公示;
5、1月10日左右,发文、表彰与奖励。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系、中心与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填写《2013年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于12月16日之前,将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返回学院办公室。
南五楼606室 聂明局 87558725
mjnie@mail.hust.edu.cn
附件:《2013年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附件:
2013年光电信息学院“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奖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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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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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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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人(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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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贡献人(不超过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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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标志性成果: |
序号 |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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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描述: |
系(中心、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请系主任、书记同时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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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奖项类别”指“人才培养”类、“科学研究”类或“公共服务”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