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接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函,商请我校推荐若干名优秀年轻教师到江苏省各县(市、区)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原则
此次选派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挂职岗位及有关要求
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副团长2名,分别担任县(市、区)人才办副主任、科技局副局长;其他成员,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开发区(园区)为处级以上建制的,根据选派对象的职务职级情况,由接收单位安排相应任职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科技镇长团成员可既担任县(市、区)委、政府有关部门副职,又担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职。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一般为2年,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科技镇长团成员工作职责详见《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人选条件和有关要求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过硬;
3、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专业对口,有与任职县(市、区)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有一定的科技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6、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基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四、有关政策和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教师在学校的人事关系不变,学校对所选派的教师不任命行政级别。期满回校后,原则上仍回原院系原岗位工作。如当地政府要求继续挂职,在征得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任职时间。
2、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由接收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并享受当地补贴。科技镇长团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休假、探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派工作程序
1、报名与推荐。发布选派工作通知,教师自愿报名填写《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并附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院系审核后于4月8日(周一)前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组织部邮箱zzbgb@hust.edu.cn。
2、校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3、确定选派人员。学校在与派出人选和接收单位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选派人员。
4、任职及培训。8月份,接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等手续,江苏省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对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进行培训动员。
六、信息咨询
联系 人:谢宇翔
咨询电话:027-87542503(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3]7号)
2、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
3、江苏省第六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