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导师计划招生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所):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2006]26号)的精神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校研[2006]28号)的规定,导师计划招生费是学校研究生资助体系配套经费的组成部分,为保证导师计划招生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今年与财务处合作开发了“导师计划招生费管理系统” http://fiscal.hust.edu.cn/dszs/index.aspx,今后导师计划招生费收缴工作将通过此系统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院系通知导师进入管理系统确认缴费信息:
(1)若确认信息无误,一式三份打印并签字确认缴费后,按各院系具体规定送交财务处缴费;
(2)若对金额有异议,通过系统申请审核修改,各院系需将待修改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研究生院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系统确认信息。
以上确认详见《导师计划招生费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本次导师计划招生费收缴工作时间安排为:2012.7.11-2012.8.30,暑假期间可以收取,财务处暑期值班分大学生活动中心财务处、南三楼财务片、同济财务片三个地点,请院系通知导师在此时间段内至财务处完成导师计划招生费缴纳工作。
研工部事务办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