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文件
院字[2012]24 号
关于免试推荐攻读直博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优秀本科生申请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免试推荐研究生,经8 月30 日、9 月15 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自2013年开始,通过设置光电信息学院“优才优育”奖学金,对优秀的免试推荐生进行奖励,并制订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入围资格
凡我院本科生符合免试生资格,且其原始成绩(不计各种加分)居所在专业前10%以内的免试推荐生,可以申请该奖学金。按照本科专业对本科生进行原始成绩排名。
二、奖学金额度
经综合复试获得免试攻读直博生资格,其报名原始成绩为所在专业第一名者奖学金为5 万元;专业5%以内者奖学金2.5 万元;专业10%以内者奖学金1.5 万元,奖学金按年度进行逐年发放。
经综合复试获得攻读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其报名原始成绩为所在专业第一名者奖学金1.5 万元;专业5%以内者奖学金0.9万元;专业10%以内者奖学金0.6 万元,奖学金按每年度进行发放。
三、有关说明
1.获得“优才优育”奖学金的学生,其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学术发展规划和科研指导,取得明显的培养质量和成绩。
2.研究生不能顺利完成学业,中途退学,必须全额退还已发放奖学金,才能办理相应手续。
3.国际交流班按所属专业进行统一排名。
4.本办法解释权属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