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我校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2015年1月15日下午,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涛副教授应邀在南五楼613学术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迎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思考》的报告。我院在职教职工、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代表共计一百余名师生代表参加了学习活动。报告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刘继文主持。
焦洪涛老师的报告共分为五个部分。首先,他用“错版的宪法纪念币”生动地阐述了法制宣传日与国家宪法日的区别,介绍了我国第一步宪法从颁布、修改、完善充实的历史脉络,从“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的时代转变,讲述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原因和意义。接着,他用“一个总目标、五个原则、五个体系、六项重大任务、四个第一次、五大看点、十大亮点”详细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讲述了我国“以法治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阐述了“以法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区别以及背后不同的法治思维。最后,结合我校实际与《华中科技大学章程》,报告对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报告会持续了两个小时,与会人员认真听讲,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全面系统的了解,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并纷纷表示,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刘继文书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报告会帮助了我院师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支部在会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宪法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让各项工作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更高效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