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员“四个意识”,激励全院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着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学院党委将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分配
优秀党支部:共15个,其中教工4个(在职3个,退休1个),研究生6个,本科5个;每个优秀党支部奖励800元。
优秀党支部书记:共15名,其中教工4名(在职3个,退休1个),研究生6名,本科5名;每名优秀党支部书记奖励600元。
优秀共产党员:共50名,其中老师18名(在职15个,退休3个),研究生18名,本科生14名;每个优秀共产党员奖励5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考核条件
1.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宣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所在系所、学生班级、团支部进步。
2.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教风学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教育所动,在集体中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并取得突出成绩。
3. 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注重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定不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 重视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密切联系师生,努力服务师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无党员违纪现象。
5.支部成员相互认识了解,支部具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考核条件
1.符合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
2.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支部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和推动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诚信,团结同志,淡泊名利,支部成员和群众认同度高;
4.原则上,任职一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考核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2.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
4. 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5.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主动服务师生,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 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评选办法办法及工作程序
1.由学院党委发布考核通知,在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领导下,学生由本科生学工组长和研工组长各自牵头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党建辅导员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教工由学院党委干事牵头组织考核评审。
2.本科生学工组长和研工组长各自牵头组织集中评审,代表应包括各支部党建导师代表、研究生党建小组,普通群众代表等,通过各支部递交的评审材料确定初步结果,提出建议奖惩名单。
3.各类申报奖项,请于6月15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办公室。最终的各类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发文,并及时组织表彰大会。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具体上报表格,请下载附件(所有表格请保持在一张A4纸上,其它材料请以附页形式提供A4打印件,除签名和支部意见处需手写,其它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