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推免指标1:1.5划定入围资格。
2.符合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保研加分细则的要求向学院提供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公布综合成绩排名,按推免指标1:1.3确定入围复试;申请破格推免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及有关成果、奖励证明原件等材料。
3.学院组织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结合复试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5.学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信息。
6.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前往校医院体检。
所需材料:保研加分项证明材料、研究生复试档案、成绩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
其他注意事项:选拔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党旗领航工程”及2+3辅导员的推免生由学生处和校团委面向全校各院(系)公开招聘;学校推免生专家评审小组评定由院(系)提出的申请破格推免的学生材料,评选出破格推免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