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专门设立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经费,每年支持百余名100名同学通过寒暑假奔赴海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研修交流,超过一半以上的同学去往世界排名前五十的高校。
1.资助类别
由学院老师带队组团赴国(境)外合作高校进行项目学习。代表高校: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光电子中心、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此类项目由学生报名,学院组织选拔,并按照相应政策资助部分项目注册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
短期交换项目或暑期学分及夏令营项目(学分项目学生可修读合作学校的1-2门课程或实验项目)。学院可按照相应政策资助部分项目注册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
项目列表请关注:http://sie.hust.edu.cn/info/1041/2395.htm
大部分此类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执行。请同学们在报名前,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及费用等细节。行前务必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出国(境)前,请完成校内审批手续。确认在外期间已购买保险,并注意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为培养国家急需专业和领域的国际化人才,自2012年起,选拔大二及以上的本科生,作为非攻读学位的本科插班生,由学校推荐,公派到国外学习课程(包括实习或者毕业设计)3-12个月,国家资助在外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项目列表请关注:http://sie.hust.edu.cn/cglx1/xmxx1/yxbksxm.htm
学生可通过导师推荐、自主联系国外科研机构进行实习或者毕业设计,或获得正式邀请函或经学院认定随科研团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受邀参加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科竞赛,学院资助会议/参赛注册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已获得其他相关资助的项目,学院不重复进行资助。
2.资助标准
(1)学生获得正式邀请函或经学院认定随科研团队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受邀参加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科竞赛,学院资助会议/参赛注册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已获得其他相关资助的项目,学院不重复进行资助。
(2)本科生海外短期交流资助项目(往返中国时间在21天之内,包括21天):学生自费到国(境)外大学或机构参加课程学习、短期实践实习、冬夏令营等。赴亚洲国家(地区)交流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千元;亚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
(3)本科生海外中长期交流资助项目(往返中国时间在21天以上):学生自费赴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参加学分课程、实践实习、毕业设计、冬夏令营等完成学习后返回我校。该资助项目不包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N+N”等中外联合办学项目。赴亚洲国家(地区)交流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千元;亚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实验班(王大珩、卓越工程师班)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特优生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
(4)特优生(由启明学院提供学生名单)除学院资助之外还可以享受学校资助,学校资助限额为3万,此资助只用于特优生项目期间专款专用。
(5)学校对院(系)立项的资助项目,根据院(系)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按1:1进行配套资助。特优生学院学校共同资助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6)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长期或者短期项目资助。已得到过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同学,学校将不会资助。
3.报账材料(供参考)
(请参考http://oei.hust.edu.cn/info/1180/1479.htm网页附件的报账指南,内有各种模板和范例)
Ø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旅费报销单(excel表格填写,在网站上下载)
Ø 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报名审批表原件(请学生注意申请的完成情况,最终教务处签字版本由学院代领发给学生)
Ø 护照复印件(照片页和出入境日期页)
Ø 国际旅费发票(机票发票或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登机牌、住宿费、学费或注册费、保险、签证)及付款凭证原件(信用卡对账单或银行电汇单)
Ø 会议邀请函、协议及翻译件(翻译报账相关条款)
Ø 本科生赴海外交流人员名单或特优生人员名单(可选)
Ø 如有凭证遗失,应由当事人出具详细情况说明放在材料首页,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签字证明,交由学院报财务处审批。(模版在网页上下载)
4.资助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