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现将学院分党校2023年秋季学期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标任务
1.培训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2.目标任务:使广大发展对象能够更加深刻了解党的历史、性质、纲领和宗旨等基础知识,明晰党内准则和条例,树立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加积极主动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包括集中学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等方式。
1.集中学习(10学时,总分50分,必修)
组织开展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授课,共4讲,组织考试1次,每讲(次)2学时,共计10学时。
(1)集中授课。每讲均需作学习记录,学院将统一印发《发展对象成长手册》,开班前签到领取。
(2)理论知识考核。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0%)、《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其他(25%)。
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培训课程 |
主讲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1 |
开班仪式 |
—— |
2023年11月19日 下午2:00-2:30 |
光电大楼C117 |
2 |
第三讲: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纲领 |
曹金梅 |
2023年11月19日 下午2:30-4:00 |
光电大楼C117 |
3 |
第一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章的重要论述 |
郜建辉 |
2023年11月19日 下午4:00-5:30 |
光电大楼C117 |
4 |
第二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
张传平 |
2023年11月19日 晚上6:30-8:00 |
光电大楼C117 |
5 |
第四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
罗圣 |
2023年11月19日 晚上8:00-9:30 |
光电大楼C117 |
6 |
理论知识考核 |
—— |
2023年11月27日 (暂定) |
待定 |
2.自学研修(4学时,总分20分,必修)
基本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学习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部署。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可结合自学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等。每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按2学时计。
3.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总分20分,必修)
组织发展对象参观展览、观看录像或考察红色教育基地;积极组织社会公益及志愿服务等实践锻炼。按实际参加活动时间折算学时计。
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主题实践拟前往八七会议会址开展实践活动,参观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下午(暂定),具体实践安排后续通知。
除此之外,各发展对象还可以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东图义工志愿者等;也可参加党服实践部组织的活动。注意需要将参加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活动感想记录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上(附活动图片)。
4.交流学习(2学时,总分10分,必修)
组织发展对象开展座谈交流、列席党员发展或转正大会、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以及与指定的入党联系人、介绍人或辅导员等老师交心谈心。每参加一次交流学习活动按2学时计。
三、管理要求
1.请参加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加入光电学院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QQ群:341261555,后续学习培训相关信息会在群内发布。
2.学院会统一印发《发展对象成长手册》,用于记录上课时所作的学习记录、课外自学研修所作的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以及参加的党务服务中心或者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记录,手册会在11月30日(暂定)统一收取,结合记录情况,党服中心会组织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取得分前20%的同学评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则需重新参加党课培训班。
3.本次参与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不允许请事假,若有课程与教务处安排的课程或考试冲突的,所缺课程可以在11月30日之前去其他学院的培训班补上,听课记录需有授课老师签字,若缺课也没有补课则本次培训班直接计为不及格,仍需参与下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补课方式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党校培训计划。(需要自己保持关注,会陆续更新培训班信息)http://dyxx.hust.edu.cn/school_plan.action
4.发展对象培训班、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交流活动均有签到,请大家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5.严禁冒名顶课、替他人签名等有违诚信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6.若对本期培训班有疑问,可以联系:
党务服务中心学习实践部 霍家贝:2597085523(QQ)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党校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