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学院分党校将于近期举办第1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任务
1.培训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2.目标任务:使广大发展对象能够更加深刻了解党的历史、性质、纲领和宗旨等基础知识,明晰党内准则和条例,树立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加积极主动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开办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组织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学员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等,主要分集中授课、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等环节,共计28学时。
1.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授课课表(8学时,30分,必修)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开班仪式 |
—— |
2022年11月5日 上午8:10-8:30 |
东九楼B101 |
第一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章的重要论述 |
郜建辉 |
2022年11月5日 上午8:30-10:00 |
东九楼B101 |
第二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
张传平 |
2022年11月5日 上午10:20-11:50 |
东九楼B101 |
第三讲: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纲领 |
王腾飞 |
2022年11月5日 下午2:30-4:00 |
东九楼B101 |
第四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
罗圣 |
2022年11月5日 下午4:20-5:50 |
东九楼B101 |
每讲内容均需作学习记录,会为大家分发《发展对象成长手册》。
2.自学研修(16学时,45分,必修)
①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学习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部署,自学内容需要撰写至少3篇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要求手写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 上(可另附纸);
②学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结合个人实际撰写1篇心得体会,要求手写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 上(可另附纸);
3.理论知识考核(4学时,25分,必修)
考试时间:11月19日 (周六)18:30-19:30(暂定)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0%)、《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其他(25%)。
部分考试题库和参考文件将会上传到发展对象群文件,请自行下载学习。
4.主题实践活动(选修,可加分)
在符合防疫规定下,自行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也可参加党服中心实践部组织的各类活动。注意需要将参加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活动感想记录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上(附活动图片)。
主题实践活动在11月3日-11月19日之间开展。
三、管理要求
1.请参加第1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加入光电学院第十四期发展对象QQ群:364565530,后续学习培训相关信息会在群内发布。
2.学院会统一印发《发展对象成长手册》,用于记录上课时所作的学习记录及课外自学研修所作的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手册会在11月20日左右统一收取(收取方式另行通知),结合记录情况,党服中心会组织评定成绩。
评定标准:满分100分,成绩前20%的同学评为优秀,必修内容都完成,且各项累计总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本次参与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不允许请事假,若有课程与教务处安排的课程或考试冲突的,所缺课程可以在11月20日之前去其他学院的培训班补上,听课记录需有授课老师签字,若缺课也没有补课则本次培训班直接计为不及格,仍需参与下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补课方式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党校培训计划。(需要自己保持关注,会陆续更新培训班信息)http://dyxx.hust.edu.cn/school_plan.action
4.发展对象培训班、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交流活动均有签到,请大家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5. 严禁冒名顶课、替签到等有违诚信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6.若对本期培训班有疑问,可以联系:
党服中心学习培训部 吴祖磊:19807193929(电话) 12528494(QQ)
党服中心实践部 洪锡琳:18810642835(电话) 985250731(QQ)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党校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