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7、2018、2019级的同学:
接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通知,为继续推进我校本科生精准资助工作,改进并完善各类精准帮扶措施,全面了解学生信息,进行精准资助。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以完成2020-2021学年度的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3档。
1. 特别困难。特别困难学生是指家庭无法提供上学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学习生活费的学生。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应重点考虑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孤儿,残联认定的残疾人,残疾军人及子女,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 困难。困难学生是指家庭勉强能够能够提供上学需要的学费和住宿费,但无法提供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3. 一般困难。一般困难学生是指家庭能够提供上学需要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勉强能够维持学生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
备注: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会根据困难等级发放困难补助及助学金。每学年发放的困难补助为:特别困难2000元,困难1000元,一般困难无;每学年发放的助学金为:特别困难3300元,困难3300元,一般困难3300元,每学年困难补助和助学金各分为两次发放。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其他具有助学性质的奖、助学金评选。
二、 复核工作面向对象
1. 上一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的学生(即已获得2019-2020学年度助学金);
2. 之前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本次有意参加的学生。
三、 复核工作开展流程
l 上一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的学生(即已获得2019-2020学年度助学金)
1. 年级辅导员会把各班级上一学年认定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给班级资助委员。班级资助委员告知相关同学,询问其是否需要在新一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 对于不需要再参与认定的同学(自愿放弃),需提交自愿放弃承诺书(见附件一)纸质档于资助委员;
3. 对于需要继续参与认定的同学,按要求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自评表》(见附件二)。自评表中所涉及到的家庭情况需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见附件三)中相应情况及对应分值进行填写,其余内容按照表中表中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4. 参与认定的学生上交辅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纸质档。主要为《华中科技大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中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需写明所用来证明的家庭情况,以方便核对;
5. 对于一些家庭情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准备好,可以提交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详细描述具体的情况。评议小组会本着信任同学们的原则接受大家描述的情况,但务必保证情况的真实性;
6. 资助委员收齐《自评表》电子档以及辅助证明材料纸质档,一一核实学生相关情况,核实方法可以直接与其面对面聊天核实,或者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资助委员有拿捏不准的情况请及时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
7. 核实工作完毕,资助委员在自评表中填写班级意见;
8. 民主评议。资助助理与辅导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共同确定参与认定的同学的认定等级;
9. 资助委员填写《光电信息学院20XX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见附件四);
10.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l 之前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本学期有意参加的学生
资助委员将本次复核工作的通知告知班级同学,需要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可参考“上一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的学生”复核工作的流程,除去第1条与第2条以外,其余流程相同。资助委员在工作开展中做好区分。
四、相关时间节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自评表》电子档、纸质档以及辅助材料纸质档于10月14日(星期三)晚20点之前上交至年级资助助理处。各班级资助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材料收集和复核时间。
五、 补充事项
1. 考虑到家庭情况的复杂性,《华中科技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评估分析表》不一定能够涵盖所有的情况,并且有些情况是分轻重的,这些都需要辅导员、班主任、资助委员在后期进行评估考量,以定困难等级。所以同学们如果觉得自己的情况符合条件或者比较特殊,都要积极申报。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制度是死的,人心是活的,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不会让任何一个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在校学习生活!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自评表》务必真实填写,特别是家庭成员以及收入这一块,切勿随意填写!!!
再次再次呼吁各位同学将自己上交材料中的情况填写真实,不明白的项目就问问自己的家人,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更改正确,这样既符合实际又方便他人工作。只要大家情况都是实际情况,符合标准,该得的助学金都是可以得到的。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