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为支持学校办学,同时加强与学校相关院系的合作与交流,由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华星光电奖(助)学金,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
一、 奖励名额和金额
1. 华中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奖学金
1) 奖励金额(元/人,年):本科10000(元/人,年)。
2) 奖励名额: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共计3人,按照1:1.5比例,推荐5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3) 奖励范围: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2. 华中科技大学华星光电助学金
1) 资助金额(元/人,年):10000(元/人,年).
2) 资助名额: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共计1人。
3) 资助范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
获奖学生在后期将有机会前往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参观交流。
二、 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l 华星光电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 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 本科生需通过英语四级,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5%;
5. 长期坚持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
l 华星光电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
3. 需通过英语四级,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有社会责任感;
5. 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成绩优异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1. 奖(助)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2.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
3. 奖学金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学院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助学金获得者一旦确定,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 符合奖励金条件的申请者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处资助中心和捐赠单位。
四.评审材料
1.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档需要手写签名,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2. 个人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介绍个人在校情况以及申请理由,不得少于800字。纸质档需要手写签名,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3. 个人全学年成绩单(纸质档);
4. 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评审材料要求
1. 申请人需要将纸质档材料及电子档材料充分准备好,规范填写表格,认真撰写申请书,材料的格式内容也将是审核的一部分。纸质档材料按照“申请表à申请书à成绩单à获奖证书”顺序排列,上交至南五楼609肖翔鹏老师处;电子档以“姓名-主题”做好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514256217@qq.com。
2. 申请本奖励的学生和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奖励金《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学院,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截至申请时间:2018年11月9日17:00。
参选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资助辅导员:肖翔鹏15927219138。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