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孝平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为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需求,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陈孝平助学金”,用于帮助中国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激励他们奋发图强、拼搏进取,积极投身科技事业。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陈孝平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通知: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本科生。共两人,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为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三)申请者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
(四)成绩优秀,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能够参加本基金会开展的相关活动;
(六)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陈孝平助学金”的资助;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申请资格:
1、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2、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本基金会规定的资助条件者。
三、申请材料
1、《陈孝平助学金申请书》(附件一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版);
2、个人申请书(电子档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获得荣誉相关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以不提供)。
三、受助资格的申请与评审
1、由申请人向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准备以上材料,于3月9日17:30分之前上交至南五楼609年级辅导员处;
2、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公示,将结果上报至资助中心审核;
2、学校审核后,申请材料交由陈孝平基金会进行审核,各项材料符合资助要求后,由陈孝平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评审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批,最后确定受助名单,基金会即可拨款。
四、助学金的发放
1、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通过银行向受助者所在高校拨付助学金,由高校将助学金划拨到各受助学生;
2、受助学生收到助学金后,需在《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上签字认可,《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由受助者所在高校盖章后寄至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3、该助学金款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补助,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将抽查和审计受助学生领取助学金的情况。
申请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027-87558722、15927219138 肖翔鹏。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