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各院(系):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规定(试行)》(校研〔2013〕15号文)已印发,请各院(系)遵照执行。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材料
1.经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487_081202_D201077555_LW)。
2.院(系)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011_HZSJB)。
二、送审时间安排
工作日可随时报送,具体时间节点为:
1.拟3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上一年11月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2.拟6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3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3.拟12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科,经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于9月2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苏晖
联系电话:87542352
Email:470766896@qq.com。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