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学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推动优质的教学科研资源转化为学生的教育管理资源,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班级建设和学生引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班主任岗位职责(院字[2012]15号/16号,[2014]2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优秀教师班主任”、“优秀研究生班主任”和“我最喜爱的教师班主任”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全院本科生教师班主任、研究生班主任
二、领导和执行机构
本科生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布置,本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相关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确认后发文公布。
三、考核程序与流程
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由学情评价(40%)、学生评价(30%)和学工评价(30%)三部分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1、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开展中期检查。教师班主任考核:由本科生事务办公室组织教师班主任工作交流会、研究生班主任工作交流会,以此了解教师班主任履职情况。研究生班主任考核:由本科生事务办公室收取《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手册》,检查相关记录。对于履职不到位的班主任,予以提醒谈话;拒不整改者,予以解聘并更换班主任。
2、每年秋季学期学期末,开展年度考核评优。根据班级建设成效,填写《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学情评价表》,得出学情评价分,同时,在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填写《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班级评价表》,获取所带班级对班主任的评价分数以及意见建议。
3、年度考核评优时,根据教师班主任日常工作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学工评价表》,给出教师班主任和研究生班主任的学工评价分数。
4、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情评价表,班级评价表、学工评价表中相关内容和分数,确定评定结果。
四、考核结果和评优名额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名额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良好”名额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考核“合格”、“不合格”无名额限制。
考核“优秀”者将获评院“优秀教师班主任”、“优秀学生研究生班主任”荣誉称号,对于教师则由考核工作小组择优推荐参评“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教师班主任”荣誉称号。
获得院“优秀教师班主任”称号的老师,可自愿参与院“我最喜爱的教师班主任”评选,结合网络宣传与投票结果,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认授予院“我最喜爱的教师班主任”荣誉称号,并推荐1-2名参加“华中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教师班主任”评选。
对于获评优秀个人,会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上面进行宣传,并编印班主任先进事迹材料,年底在学院团拜及总结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