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和促进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和学校(https://job.hust.edu.cn/notice/969110.htm)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1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大中专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1400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不同补贴对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低保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低保证明;
(3)低保证年审或低保金领取记录、银行打印的低保流水(毕业年份的低保流水)。
说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父母,提供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复印件);迁户、销户或者分户的毕业生,提供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其他亲属,审核低保证“家庭保障成员”页面中有没有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如果有,就属于申请对象。否则,不属于申请对象。
2.社会孤儿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3.烈属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烈士证明书》或《烈属优待证》复印件;
(3)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残疾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出具《关于本校2021 届应届毕业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情况的函》(见附件3),学生不再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提供《扶贫手册》“首页”、“家庭成员页”等资料;
(3)重点需要复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补贴顺利发放,银行卡必须为本人银行卡。
2.同时符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特别说明,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其中一类身份申领求职补贴。
3.请务必清楚、准确填写信息,如填写错误造成发放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4.申请表中“移动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填写学生亲属电话。
5.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时,须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承诺处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院校初审意见处空着。
五.材料提交
2020年9月16日前,满足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材料提交给班长,班长核对检查后把申请同学信息汇总至《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见附件2),并在9月16日下午6:00前,将《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电子档提交至新光电信息大楼C647年级辅导员处。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事务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