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包括延期毕业、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
2.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奖项及金额:
1.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评审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各院系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202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请表》)。
⑵《202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书》(后简称《申请书》),要求包含申请人在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本人手写签名。
⑶加盖教务公章的个人成绩单(可在东九楼或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专业加权成绩排名证明。
⑷在学生工作、学生活动、公益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5)《202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院系汇总表》电子档。
请满足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1年3月15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成绩单(纸质版加盖教务公章)、相关方面纸质证明材料、院系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统一提交给学院资助辅导员朱教藤。纸质档提交至新光电信息大楼C647,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63149553@qq.com。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