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学院公共项目实验室是配备基本科研元器件、仪器和设备,面向全院大学生,提供大规模课程设计、课外科技创新、科技竞赛等活动场地和设备支撑的全开放式公共实践平台,直属学院统一管理。公共项目实验室暂设副主任岗位1个(主持工作),公共项目实验室副主任岗位属于实践教学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全职从事实践教学指导工作,除教改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外,不承担其他科研和教学任务。现面向全院教职工,招聘公共项目实验室副主任一位。
一、应聘条件
1、学院在册教职工;
2、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科研和教学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优先考虑具有光学设计、电路设计、软件设计、机械设计实际经验的老师或工程师;具有与企业实际项目合作经历者优先;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4、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凭。
二、岗位职责
1、规划本科生公共项目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项目评审、项目管理、淘汰机制及长远建设目标等;
2、为本科生公共项目实验室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项目导师队伍,包括学院现有导师及企业导师;
3、专职从事本科生科研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指导工作,并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及国际级科技竞赛;
4、依据学院主干课课程建设计划,协助学院建立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5、建立健全试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
6、负责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
7、完成试点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聘期及待遇
实行聘期责任考核制和年薪制。具体情况如下:
1、1个聘期为4年;
2、工作业绩主要从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学生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年薪制:10至12万年薪;
4、年底绩效奖励;
5、享有校内在编教职工各项福利待遇。
四、报名和考察方式
请应聘人员于6月28日前将个人详细履历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以及本科生“公共项目实验室建设思路及实施方案”(草案)交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办公室。学院组织评审、答辩后,决定聘任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聂明局,地址:南五楼606室
电话:027-87558725
邮箱:mjnie@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