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自2004年开始设立针对港澳台学生交流的重点项目,由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每年邀请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师生来校开展短期文化交流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院系资源优势,增强交流活动的针对性,促进各单位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特设立2013年港澳台地区学生交流重点项目,由院系根据自身合作基础和未来拓展需要,邀请港澳台学生来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邀对象及人数
1.对港澳项目学生人数:全校共50名(可含少量教师)
2. 对台项目学生人数:全校共70名(可含少量教师)
二、项目执行时间
1.对港澳项目:2013年6月2日至9日,共8天(其中院系活动时间2天)
2. 对台项目:2013年7月7日至14日,共8天(其中院系活动时间2天)
三、交流活动大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第一天 |
接站 |
入住华中科技大学/虹景楼(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晚上 |
欢迎晚宴(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第二天 |
白天 |
市内参观(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晚上 |
文化讲座(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第三天 |
院系交流(具体交流计划由接待院系安排) |
第四天 |
院系交流(具体交流计划由接待院系安排) |
第五天 |
省内文化交流与访问(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第六天 |
省内文化交流与访问(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第七天 |
白天 |
省内文化交流与访问(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晚上 |
欢送晚宴和学生联谊活动(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第八天 |
离汉 |
送别学生(由港澳台办统一安排) |
四、资助内容:
1.受邀来访港澳台学生在汉落地接待费用(含食宿、交通以及文化交流等);
2.按照实际来访港澳台学生人数,给予院系一定的活动经费。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
1.个人和单位均可申报;
2.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港澳地区(或台湾地区)学生交流重点项目申请表》;
3.院系审核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本(A4)一份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nee2004@hust.edu.cn;
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获批项目将在国际交流处网站上公布;
5.项目执行完两周内,项目负责人对院系活动执行情况进行小结,提交活动图片及1000字的总结报告。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1月15 日
七、项目联系人
李平平 联系电话:87558261 Email:renee2004@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港澳地区学生交流重点项目申请表.doc
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台湾地区学生交流重点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