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党支部: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党校第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拟于2022年4月下旬至5月初举办。请各本科生党支部提前组织,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发展对象参加本期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在2021年3月31日及之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在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身份状态、列为积极分子时间等信息无误;
2.培养考察期间《华中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培养考察综合材料》中培养联系人及党支部意见记录完整;
3.培养考察期间已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有基本的掌握,入党动机端正;
4.在最近一年的培养考察期内,遵纪守法,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4篇思想汇报撰写完整;
5.学习成绩良好,在最近一学期内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无挂科记录,在最近一学期或一学年内加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二、推选流程
1.听取党小组(党章学习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4月10日前)
党支部将满足推选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按照附件1进行汇总,并将名单反馈给所在党小组(党章学习小组)和对应的培养联系人,听取其意见。
2.征求群众意见(4月10日至13日)
党支部组织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团支部召开发展党员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民主评议等形式征求群众关于是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参会人员5-8名,另外至少有2名党员参会进行指导,具体要求参照附件2。
3.征求党内意见(4月13日至16日)
党支部组织召开发展党员征求党内意见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民主评议等形式征求党员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党员7-8名,具体要求参照附件3。
4.支部委员会讨论(4月16日至19日)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在此环节中,支委会务必充分研究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党章学习小组)、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把好政治关、质量关。
5.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公示(4月20日至25日)
党支部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学院党委审查备案(4月26日至28日)
党支部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且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按附件1进行汇总,以“党支部-发展对象名单”格式进行命名,发送至党服中心组织部负责人陶同学邮箱2439938462@qq.com。同时,在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名单中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变更为发展对象。
三、注意事项
发展党员工作环环相扣,任何一环都必不可少,请各党支部以推选第1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为契机,做好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推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按计划有序推进。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