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现将学院分党校2021年秋季学期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任务
1.培训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2.目标任务:使广大发展对象能够更加深刻了解党的历史、性质、纲领和宗旨等基础知识,明晰党内准则和条例,树立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加积极主动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
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学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包括集中授课、自学研修、理论知识考核、主题实践活动等环节,共计24学时。
1.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授课课表(10学时,40分,必修)
第12期 发展对象培训班(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 |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第一讲:华中科技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展览 |
袁希 |
2021年12月4日 上午10:00-11:30 |
校史馆 |
开班仪式 |
—— |
2021年11月29日 晚上6:20-6:30 |
东十二F102 |
第二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
张传平 |
2021年11月29日 晚上6:30-8:00 |
东十二F102 |
第三讲: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
郜建辉 |
2021年11月30日 晚上6:30-8:00 |
东十二F102 |
第四讲: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
龙志 |
2021年12月1日 晚上6:30-8:00 |
东十二F102 |
第五讲: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
待定 |
2021年12月2日 晚上6:30-8:00 |
东十二F102 |
每讲内容均需作学习记录,会为大家分发《发展对象成长手册》。
2.自学研修(8学时,20分,必修)
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学习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部署;也可结合“学习强国”上理论、时评等内容,开展自学。自学内容,需要撰写至少3篇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要求手写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 上,由党服中心统一收取检查,用于评定成绩。
3.理论知识考核(2学时,20分,必修)
考试时间:12月5日 (周日)19:00-19:30(暂定)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其他(40%)。考试题库和参考文件将会上传到发展对象培训班QQ群(QQ群号:464779602),请自行下载学习。
4.主题实践活动(4学时,20分,必修)
需要参加党服中心组织的党员参观实践活动、公益服务活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发展对象群中通知),或自行参与社会公益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选择参加1次即可)
需要将参加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活动感想记录在《发展对象成长手册》上(附活动图片),作为考评依据。
主题实践活动在11月25日-12月21日之间开展。
三、管理要求
1.学院会统一印发 《发展对象成长手册》,用于记录上课时所作的学习记录及课外自学研修所作的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手册会在12月21日左右统一收取(收取方式另行通知),结合记录情况,党服中心会组织评定成绩。
评定标准:满分100分,成绩前20%的同学评为优秀,必修内容都完成,且各项累计总分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本次参与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不允许请事假,若有课程与教务处安排的课程或考试冲突的,所缺课程可以在12月21日之前去其他学院的培训班补上,听课记录需有授课老师签字,若缺课也没有补课则本次培训班直接计为不及格,仍需参与下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补课方式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党校培训计划。(需要自己保持关注,会陆续更新培训班信息)http://dyxx.hust.edu.cn/school_plan.action
3.发展对象培训班、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交流活动均有签到,请大家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4. 严禁冒名顶课、替签到等有违诚信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5.若对本期培训班有疑问,可以联系:
党务服务中心学习培训部 冯德海:15646730506(电话) 2604425778(QQ)
党务服务中心实践部 洪锡琳:18810642835(电话) 985250731(QQ)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党校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