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5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2.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推进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专题学习。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重点结合下发的《党员学习手册》开展基本知识学习,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讲授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4.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5.推进专题实践。讨论如何推进支部五月份“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项目,在服务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至少提前1天,将主题党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信息上报至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准备接受学院党服中心纪检部工作人员的督查;主题党日结束后,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和党费收缴情况填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和党费收缴情况月报表》中,报表电子版于6月7日前发送至学院党服中心组织部负责人王圆邮箱2079024956@qq.com。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学习参考链接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